肺炎37℃不属于发热和发热。临床上,一般认为体温过高超过38℃,需要对症治疗。
体温低于38℃只能被认为是超低热,简单的物理降温、饮水、服用维生素C和其他辅助治疗是可能的。不需要特殊处理。发热是临床肺炎的正常现象,咳嗽、咳痰、胸痛等相关肺炎症状也可能发生。
应尽快进行相关处理 肺炎可通过雾化吸入、静脉输注或口服抗生素进行治疗,症状治疗可通过祛痰药物如氨溴索、溴己新等进行,发热症状只有在炎症得到控制时才能完全消除。